陕西教育信息网讯 最近一个时期,重污染天气的形势严峻,为了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健康成长,就进一步强化做好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咸阳市教育局严明三项要求,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落实。
——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措施。
市教育局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公告后,将通过电话、传真和“市学校防霾应急群”(QQ群号为106990186)等形式通知有关县市区。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通知应急响应区域内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各应急响应区域内的中小学校、幼儿园都必须严格按照《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市局有关规定切实落实相应响应应急措施。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应采取Ⅲ级相应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早操,停止举办各类体育运动会,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学生不参与室外体育活动,体育课停止超强体力体育训练”;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措施:“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红色预警时启动I级响应措施:“所有幼儿园、中小学停课”。
当空气质量持续好转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解除公告后,各有关县市区应在市教育局发布解除通知后,及时通知有关中小学校、幼儿园解除预警,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并对预警期间缺失的课程和停止的活动统筹安排解决。
——切实落实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发布时限要求。各县市区要建立QQ群或微信群等发布平台,及时发布预警并同时启动相应响应措施,确保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同时、同步,不延后,不错位。切实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值守制度。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及其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加强24小时应急值班,做到不缺岗或脱岗,有关联系人的电话要保证全天畅通。严格落实日报制度,对每天响应应急措施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总数等有关响应情况于当日16时前以函的形式报市局基教科。
——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县市区要建立督查制度。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及时组织人员,通过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专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等形式,及时督查应急响应区域内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相应应急响应措施,通报检查结果。对存在问题的学校要督促其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没有切实落实相应响应应急措施的学校,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