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教育信息网讯(王沛丰)8月25下午,宝鸡市2016年高等教育入学救助金发放仪式在凤翔中学隆重举行。发放仪式由宝鸡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苏永兴主持,市政府副市长武军、宝鸡市高等教育入学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以及凤翔县委、县政府领导出席了仪式。
发放仪式上,宝鸡市教育局党组成员、调研员曹宗祥通报了2016年全市高等教育入学救助工作组织审核情况,凤翔县80受助学生现场领取了救助金,学生代表及学生家长做了大会发言。
宝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武军在发放仪式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武市长在讲话中指出:自2007年开始组织实施的高等教育入学救助政策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履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关注民生、关注困难弱势群体的执政理念,让每一个孩子有学上、上好学,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全社会和家庭的共同责任。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不断推进,随着精准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市教育扶贫的力度将不断加大,市政府将研究完善高等教育入学救助政策和体系,有效扩大资助范围,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让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不仅是一句口号,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希望各县区、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以高度的政治担当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做好教育扶贫各项工作。尤其是市教育、财政、民政、扶贫办、残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创新资助机制,整合资助资源,切实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他号召全社会都能伸出关爱之手,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学上、上好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他勉励受到救助的同学们以及全市广大学生,牢记党和政府的关怀,珍惜青春年华,永葆进取之心,学本领,学做人,长才干,做有益于国家和人民的栋梁之材,在实现个人梦想的同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近年来,宝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问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教育惠民政策,构建起了以政府为主体、社会资助为补充的全方位、无缝隙、普惠制、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较好的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问题。2007年—2015年全市共有11394名学生领取了每人一次性6000元(该标准从2014年起执行)的高等教育入学救助金共计6032.2万元。今年市上又投入资金422.4万元,使全市704名困难家庭学生享受到了高等教育入学救助。其救助对象涵盖了城镇和农村低保户子女、因病致贫家庭子女、残疾人家庭子女、因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家庭贫困的子女等所有困难弱势群体。
今年,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扶贫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教育扶贫工作力度,市教育局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利用今年高等教育入学救助预算结余资金,扩大救助范围,将2016年全市考入大专和三本且符合高等教育入学救助条件的1153名学生纳入,每生按照3000元的标准进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