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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教育局强化四项举措健全完善志愿者工作管理制度

  陕西教育信息网讯(记者 王沛丰)为促进志愿者工作正规化、制度化,加强志愿者的自我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近日,咸阳市教育局强化四项举措健全完善志愿者服务工作管理制度。
  ——夯实组织基础,加强志愿服务组织网络建设。为推进志愿者服务工作,该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强为组长、其他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该局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及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成员由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落实服务职责,明确志愿者应当履行义务。该局要求志愿者应该履行以下义务:一要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二要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各项服务工作;三要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四是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五是积极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遵守“四大要求”,积极提升志愿者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学习,做到言正行正。自觉参加或利用业余时间加强法律知识和社会常识的学习,努力丰富自己的本领和能力,加强世界观的改造,树立正确、向上的人生观,以“向我看齐”的精神乐于奉献、积极奉献。二是注重修养,做到心态平衡。平时能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性的活动,使自己正常融入社会、团体和组织之中,遵纪守法、团结互助、平等友爱,遇事能冷静分析,遇难能不抛不弃,遇求能热情相助。三是真诚服务,做到解难有效。充分利用好自身职能的优势,努力开展有利于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服务活动,为了服务能主动放弃星期假日,积极投身到排忧解难之中,对于不懂不会不明的需求,能主动加强学习,使之成为综合性的志愿服务者。四是不计得失,做到召之即到。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和国家公务人员,在开展服务活动中,始终以昂扬向上、积极乐观的姿态做好奉献工作,对于相关部门需要和他人需求的,做到召之即来,来之有效。
  ——严明服务纪律,强化志愿者服务纪律和责任意识。该局明确志愿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对志愿者进行劝退或除名:一是不遵守纪律造成服务对象损失或影响服务活动成效,给志愿者服务造成不良影响;二是利用志愿者名义从事营利性及其他不符合志愿者宗旨的活动;三是志愿服务时间未达到相关规定;四是其他违反志愿者工作相关规定或国家法律法规的事情。

标签: 咸阳市 教育局 志愿者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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