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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北城区“幼升小”调查:入学为何这么难

  陕西教育新闻网讯:带着激烈的情绪,浙江人徐飞(化名)声称掌握了某小学校长“违规招生的证据”。这个在西安做了16年生意的中年男子语速极快,用大量的列举、陈述、对比质问道:这合理吗?那为什么?他的孩子正面临“幼升小”的难题。由于居住地所在附近的一所学校名额已满,徐飞的孩子无法报名,连日来的奔波和因此引发的数次争吵让他始终情绪激动。
  
  与此同时,几米开外的七八名女性带着一份“关于给华远君城小区划分学区的请求”,要求反映未央区太元路中段华远君城小区业主的孩子“入学难”问题。
  
  连日来,家长们聚集在未央区教育局院子里,所有的指向只有一个:孩子不能如愿入学,要求解决。
  
  小区未按规定配建小学
  
  常年在西安打工的徐飞声称自己的儿子“完全符合”西安市教育局相关入学政策,是因为小区所承诺的学校并未修建,造成儿子“入学难”,才不得不四处奔走。
  
  他所在的小区是一个大型商业住宅区,在方新村附近,人口达数千之多,原本买房时开发商承诺小区配建幼儿园、小学等基础教育设施。但随着居民入住,原定的小学却没有建起来。后来发现开发商居然在原定建小学的地方又盖起一座高层。居民们感到自己受骗了。
  
  一份由省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国土厅、住建厅于2011年联合下发的《城市新建居住区配套规划建设幼儿园、小区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开发商在开发、建设居住区时,应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同步规划建设幼儿园、小学。因居住户数较少或开发商没有条件建设的,应按规定交纳城市新建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费,由县级相关部门统筹规划建设。
  
  规划建设原则规定:居住户数在1500户以上的,应规划建设幼儿园;4000户以上的,应规划建设小学。但这个指导意见在实际执行中被大打折扣。
  
  开发商出于利益最大化考虑,在配建设施上自然不愿过多投入,同时,由于《城市新建居住区配套规划建设幼儿园、小区的指导意见》中仅规定:“县级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等行政部门,在审批开发商(单位)项目立项、征地、规划、开工建设和竣工验收等程序时,应严格审查配套规划建设的幼儿园、小学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和处理。”规定中并未明确执法主体及处罚方式及办法,造成政府监管困难、处罚无据的尴尬,导致众多住宅区基础教育设施滞后。
  
  学校优先辖区内户籍儿童
  
  于辰女士来自河南,在西安的十年间,她和丈夫努力打拼,跻身“中产”,她的两个孩子先后在西安出生,大儿子上小学,小儿子今年也到了入学年龄。
  
  由于一家人的户口尚未转入,于辰听了买房子可就近入学的说辞,为了使小儿子顺利入学,她和丈夫在北郊香槟国际城小区买了一套居室。销售人员告诉她,这是“真正的学区房”,“你看,门口就是未央湖小学”。
  
  的确很方便。于辰常在晚上散步时牵着小儿子的手,在学校栏杆外张望。她对儿子说,“以后这就是你的学校”。
  
  离交房的日子还有一段时间,未央湖小学招生报名开始了。于辰兴冲冲拉着儿子去报名,但却被告知名额已经饱和了。儿子问妈妈:“我什么时候才能报上名啊?”面对儿子的发问,于辰难过不已。
  
  据未央区教育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学区的划分,于辰所在小区附近的未央湖小学,主要针对周边8个村招生,而今年由于这些村的适龄儿童已经达到该校招生的上限,于是不再招录学区内户籍不在当地的适龄儿童。对此,未央区教育局表示,将尽力调配于辰的孩子到其他较近的学校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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