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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蓝田董岭村启动农地产权市场流转改革试验示范项目

  陕西教育信息网讯(曹亚卫 记者 张伟)“土地以集体公有为主,非集体土地所有为辅”的土地集体公有制今天在董岭建立了,这是农村改革中的一件新生事物,也预示着农村改革新阶段的来临。
  这一农村土地改革新思路是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生导师、教授李录堂提出的,他遵照“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并存”的《宪法》原则,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借鉴国有企业划分国有股、企业股和企业全员持股的经验及城镇住房公积金改革的做法,将农地产权(农地承包经营使用权等)在集体和农民之间按集体占51%、农民占49%的比例混合分配后再市场化流转。其中集体所占农地产权及收益总额的51%主要用于农民土地社会保障金和农地规模化公积金,以解决农地市场流转过程中失地失业农民的生存和就业保障问题,其余49%的收益归农民个人所有,进而形成既能保证农地集体所有制主导地位,又具有双重保障和稳定性的农地产权市场流转机制。
  按照这一思路,该村职业农民、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涉农企业在与转出土地的农民或农户签订合同后,可以一次性缴纳合同期内全部农地流转价款,也可以按年度缴纳流转价款,最低必须缴纳2年的流转价款(其中1年作为保证金)。农地流转价款兑付后,按农民土地社会保障基金和农地规模化公积金(以下简称“两金”)占农地流转价款总额的51%,农户土地财产收益占农地流转价款总额49%的比例进行分配,其中“两金”的流转价款分别按照10%和41%的比例存入农民土地社会保障基金和农地规模化公积金专户,其主要目的是给流出土地的农民提供生存、就业和产业发展保障,并确保流出土地农民与集体土地承包关系中的生存和就业保障关系不变,给农民提供以农地为基础的就业和再就业金融条件,让流出土地的农民在非农产业就业失败后仍可提取土地规模化公积金或利用土地规模化公积金抵押贷款重新购买土地实现生存就业和发展就业,进而推动土地流转向适度规模方向发展。
  该试验目标与任务是在董岭村建立“以土地集体公有为主,非集体土地所有为辅”的土地集体公有制(或集体土地混合所有制,又叫51:49式土地集体公有制)。同时在村委下设立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监督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控制权比例化市场流转试验,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等。进而解决“转出土地农民不敢转出土地”问题和“转入土地农民或经济组织无钱转入土地”问题,最终科学地解决人多地少条件下农地产权市场化可能产生的社会不稳定问题及农民农地产权自由进入和退出问题,让农民“退出土地”有保障,“进入土地”有支持,彻底消除农民流转土地的后顾之忧,建立具有双重保障的农地市场流转机制。力争经过1至2年的努力,流转土地达到2000亩,从而促进该村土地流转向产业化、适度规模化发展。该试验对推动农村宅基地、林地和草地等进一步改革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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