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博友爆料称,眉县天赐旺角小区B座4单元一住户主卧室和阳台等处出现严重裂缝,11月22日,次卧室发生整体下榻40公分,住户多次联系相关部门解决无果,12月8日,《阳光报》—阳光网记者了解该情况。
业主:住在这样的房子一点安全感都没有
8日下午,记者来到眉县天赐旺角小区B座4单元东户一住户家里,业主忧心的对记者说:“2014年5月1日搬进来的,房子为115.78平米,属于二室一厅的结构,房子不但是精装修,而且还送个小花园,起初我们对这个房子很是满意。然而,就在去年7—8月份,我们逐渐发现次卧的墙角处出现了一些小裂缝。出现这问题后,我们就找物业和开发商,要求其尽快维修,可是直到今年的11月22号的时候,开发商才找人维修,就在工人拆踢脚线时,整个地面突然坍塌下去。坍塌下去以后总共有40多公分,地下的霉味潮气都出来了,把我吓得跑到外面去了。随后我们也发现主卧室和阳台等处出现严重裂缝,发生这件事后,我们每天都担惊受怕的,住在这样的房子没有一点安全感……”
小区住户:期盼自家房子没有质量问题
《阳光报》—阳光网记者记者了解到,这个小区是由陕西春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开竣工时间为2012年8月23日—2013年12月18日,周围的住户告称,四单元住户发生的事情也让我们揪心,买房时有一次性付清付房款、也有月供房的,出现这样的问题,我们周围的住户也很担心,造成的经济、心理各方面压力,也期盼自家的房屋没有质量上的问题。
《住宅质量保证书》交付验收单中“地面”合格
在4单元东户一业主向记者出示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上记者看到,在交付验收单资料显示的地面栏中呈现“合格”字样。业主称,出现这问题明显是不合格吗?怎么能验收通过呢?
据了解,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开发商应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约定的房屋质量标准承担维修、补修的责任。而作为眉县住建局及其下属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如何对小区房屋的质量监管?如何让小区住户放心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