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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功县教育局委员会提升全县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

  
  陕西教育信息网讯 各高(职)中、初中、学区、直属小学党支部,教研室党支部:
  为了深入贯彻全省“四位一体”基层组织建设现场推进会议精神,结合《中共武功县委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意见》(武字[2016]51号)精神,现就进一步提升全县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落实中省市县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一)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思路新要求。各党支部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前提和基础,坚持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把党建工程作为最大的民心工程,坚持科学谋划、统筹部署、找准着力点,把每个环节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坚持遵循规律、改革创新,科学设计符合实际、务实管用的工作载体,使党建工作看得见、摸的着、见成效;坚持夯实责任、真抓实干,牢牢抓住支部书记这个关键,以下率上、树立标杆,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不折不扣把从严管党治党各项要求落到治校办学工作实处。
  (二)准确把握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的实践路径。各党支部要按照新时期基层党建工作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围绕强化党组织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围绕“硬件量力而行、软件尽力而为”的总要求,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围绕群众满意度提升、教师上访率下降“一升一降”的考核评判标准,找准实践路径,科学设计载体,狠抓工作落实,推动本支部党建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
  (三)紧盯提升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的目标要求。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提升的目标要求是:全面规范、全面进步、全面提升、全面过硬。全面规范,就是进一步厘清基层党建的每项工作、任务、要求、责任,使基层党建工作更加具体化、标准化,推动党组织建设全面达标;全面进步,就是不断赋予基层党建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使基层党建工作更加符合客观规律、符合教育实际、符合党员需求;全面提升,就是不断丰富基层党建的科学内涵,使党建工作达到较高水准;全面过硬,就是使基层党建协调推进,使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得到充分发挥。
  二、全面夯实党委抓党建的主体责任
  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要求,各党支部书记要对本校党建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把党建工作与本单位教育中心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努力做到懂党务、抓党建、管党员,建立党建工作年度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加强业务指导,发现解决问题。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任务分工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基层党建工作要统筹推进
  各党支部要切实加强党组织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从办公经费中列支党建经费,落实党员活动经费,确保学校党的建设全面开展、全面覆盖、全面加强。按照管党建与管业务相结合原则,局党委将结合业务工作对基层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要注重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各基层党组要至少确定1名专兼职党务干部,做好党建有关业务工作。
  四、提高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质量
  (一)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跟中央部署,落实省市县委要求,聚焦“学是基础、做是关键”,聚焦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实效性“四个重点”,聚焦组织领导、分类指导、学习层次、问题整改“四个全覆盖”,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指导,做好党费收缴和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学习教育有力有序有效开展。领导干部要带头读原著、作承诺、守底线,带头讲党课,带头专题研讨,带头整改问题,带头作表率,带动引导全体党员对照“四讲四有”标准,争做合格党员。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把规范组织生活作为硬规矩,每月固定党员活动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积分评星管理等制度,探索处置不合格党员暂行办法,把党员学习教育落在日常、严在经常,下茬解决党内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娱乐化、庸俗化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把从严管党治党要求落实到每名党员。
  (三)严格党员发展管理。认真推行党员发展“五制一编码”(即:党员发展推荐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党员志愿书统一编码),进一步优化党员结构、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完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落实登记发证措施,严格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确保不出现“失联”党员、“口袋”党员和“隐形”党员。要严格党费收缴管理,把党员按月按标准缴纳党费作为检验党性的重要标准,促使全体党员增强党性意识和责任意识。
  五、不断强化党建工作的推动力和落实力
  (一)足额保障党建工作经费。各党支部要统筹协调,落实党员活动经费,党员活动经费由各单位列支专项经费给予保障。
  (二)强化党建工作考核问责。对管党治党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党支部书记,要及时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落实;对抓党建不力、出现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党建工作年度考核评议处于末位的党委书记,当年不得评为“优秀”、一年内不得提拔;连续两年处于末尾的,要进行组织调整。
  (三)积极培育党建工作先进典型。每年“七一”,局党委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向先进看齐、向先进学习,确保学有榜样、比有参照、赶有目标,在全系统营造抓党建、提质量、促发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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