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文教)局,市教研室,宝鸡幼儿园: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陕西省学前教育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三办〔2016〕7号)转发你们,请各县区和单位高度重视,统筹协调,积极做好课题申报的动员、组织与指导工作,力争选报出高质量的研究课题,引导各级各类幼儿园和广大教师以此为抓手,立足岗位实际,促进园本研修,提升办园质量,助推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各县区初审后,请于10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申报汇总表和立项申报书电子版请登录宝鸡教育网下载。
联系人:李玉琳2790257
电子邮箱:bjsjjk@126.com
宝鸡市教育局
2016年10月18日
关于做好2016年度陕西省学前教育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陕教基三办〔2016〕7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各相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全省学前教育改革,破解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幼儿园管理和科学保教水平,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指南
课题研究项目应以应用研究为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申请人可根据工作实际,参考下列选题方向,确定研究内容和课题名称。
(一)幼儿园标准化建设研究;
(二)幼儿园内涵发展研究;
(三)普惠性幼儿园运行保障机制研究;
(四)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研究;
(五)幼儿园保教质量监测体系建设研究;
(六)幼儿园课程体系建设研究;
(七)幼儿园小学衔接工作实践研究;
(八)幼儿园园所文化及特色幼儿园建设研究。
二、申报范围和立项数量
(一)申报范围:各市、县(区)教育行政及教研部门,各相关高校,各级各类幼儿园。
(二)立项数量:2016年度计划设立资助研究项目30项,其中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20项;另设自筹项目若干。本次立项采取差额立项的方式,各市(区)申报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3项;各高校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项。以市为单位组织申报,各相关高校直接上报。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经公示后公布立项结果。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
1.紧紧围绕我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注重系统研究、综合实践,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实践性和推广性,重大项目应符合前瞻性、实用性、创新性的要求。
2.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和条件,在人员、财力等方面有相应的保障;省教育厅将按照项目分类对立项课题给予经费资助,申报单位须按照不低于1:1标准预算配套经费。
3.教育部和省、部级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申报。与已批准立项的省、部级项目属同科类、同类型,且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再申报。已立项研究较多,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4.本次研究课题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为2年。
(二)项目主持人要求。
1.项目研究工作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学前教育改革研究动态、我国学前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曾做过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原则上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主持人,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2.一个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兼多个项目的主持工作,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
3.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
四、项目资助
本次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三大类。其中重点项目10项,每项资助1万元;一般项目20项,每项资助5000元。
五、申报办法
(一)申报材料。
1.市(区)教育局、高校申报公文和《2016年度陕西省学前教育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各一式一份;
2.《陕西学前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每个项目申报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
3.申报书中涉及的论文、教材及教研、科研、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暂不报送,由市(区)教育局负责审核并保存,省教育厅将根据需要调阅审核。
(二)申报方式。
请各市(区)教育局和相关高校于10月28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基教三处,并发送附件1、2电子版至sxjytjjs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市(区)教育局和相关高校高度重视本次课题立项研究工作,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动员、组织与指导工作,选报高质量的研究课题,促进园本研修,推动我省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联系人:李鹏电话:029—88668660
电子邮箱:sxjytjjsc@163.com
附件:
1.2016年陕西省学前教育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2.陕西省学前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