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教育信息网讯(成林、王鹏/图文) 2018年4月10日上午,陕西省公安厅在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陕西省公安厅优化营商环境24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常务副厅长曾岚发表重要讲话。

陕西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曾岚
陕西省委、省政府将2018年确定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并部署开展“十大行动”后,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专题传达学习、专题研究措施,强调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全省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省厅优化营商环境24条措施》(征求意见稿)拟定后,3月7日,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胡明朗主持召开有三星、陕汽、万科等企业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座谈会,面对面征求了大家的意见建议。期间,公安厅成立工作专班,先后3次召集厅机关相关警种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研究,围绕“放管服”改革,大胆借鉴外地做法,实现“最多跑一次、服务最优化”。
以下为24条措施简要内容:
1、放宽人才落户条件。2、减少户口迁移办理环节。3、提高居住证办理效率。4、规范许可备案管理。5、下放治安行政许可事项。6、下放出入境业务权限。7、放宽出入境业务办理。8、对外籍人才提供签证和居留便利。9、优化外籍华人出入境和停居留措施。10、进一步优化通过自助服务。11、下放交通管理业务权限。12、全面推广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服务模式。13、优化汽车制造企业交通管理服务。14、优化运输企业交通管理服务。15、实行人性化交通管理措施。16、推行重点区域建设项目消防“一次性审批”。17、实行消防审批“容缺审查”。18、优化部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19、主动对接开展消防服务。20、大力推行公安业务网上办理。21、依法打击整治涉企违法犯罪。22、规范涉企执法行为。23、建立领导包抓走访企业制度。24、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

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政委李昌

陕西省公安厅刑侦局长吴仲飞

陕西省公安厅督察总队政委张文选
为了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都将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并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从三个层面狠抓《措施》落实情况。一是严格兑现承诺,二是严格夯实工作责任,三是严格执行督察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