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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启动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近日,陕西省教育厅出台了《陕西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陕西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明确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具体方向,规范认定程序,提出认定标准。

  陕西省出台的《办法》和《标准》建立了省、市(含省教科院)、校三级建设认定体系,创新了陕西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程序和标准,细化了各层级认定管理机构的组织及工作职责,明确了各职业学校在认定过程中的认定程序和管理规范。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陕西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目标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路线更加精准。

  该《办法》对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有五条重要举措:一是建立全方位“双师型”教师认证体系,包含认定范围、认定标准、认定管理、认定组织、认定监督、认定激励及证书管理的全方位管理系统;二是构建系统化“双师型”教师培养机制,遴选建设一批省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企业实践基地。鼓励高水平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共建教师发展中心。聘请技术能手、职教专家和行业企业高水平管理人员,与职业院校优秀教师共同组建高素质专业化培训者团队。鼓励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深度合作,开发一批教师培训特色项目和优质课程资源。三是实施多元化“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从定性设计基本原则、定量设计不同层次(初级、中级、高级)基本要求、结合产业发展趋势和需求等多维度设计了标准体系。四是打造立体化“双师型”教师激励措施,包括在待遇提高、日常考核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五是激发高效能“双师型”教师创新活力,加大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引进力度,聘请行业领军人才组建兼职教师库,建设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各职业学校建立“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整改与复核机制;实施新一轮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形成国家“职教国培”示范项目高端引领,省级国培项目骨干支撑,校级培训全覆盖的培养培训体系。

  下一步,我省将严格执行《办法》和《标准》,加快推进我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高质量建设和认定工作,引导职业学校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技艺精湛、专兼结合、结构合理、数量充足、适应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

  陕西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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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娜)

标签: 双师型 教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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