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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启动2019年全省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中小学“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体系,深入推进校本研修和岗位练兵,近日,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通知,安排部署了2019年全省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工作。

  通知规定,2019年参加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的对象包括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和各级教科研单位教研员,重点是教学一线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能手评选暂不开展,已获评陕西省教学能手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不再参评。2019年参加省级评选的应获得市级教学能手及以上称号,教龄满3年,参赛年龄不超过55周岁。

  通知指出,评选将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科目设置确定参评学科,说课答辩、上课内容均应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学科课程标准执行。省、市、县、校都要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和完善学科小组及专家库,对各级教学能手人选,采用随机抽题方式说课答辩和上课,对其综合素质进行打分,按比例评选出推荐人选。各市、县要统筹考虑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校,特别是关注偏远学校、薄弱学科、STEM教育、学前教育教师及教研员在各级评选工作中的比例;在评选时应在省、市教学能手评委库中抽取评委。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落实好教学能手津贴,发挥教学能手作用,对乡村教师岗位工作的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对在城区学校工作的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在教学能手申报高一级教师职称时优先晋职,并免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获得教学能手等骨干称号的教师,应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通知明确要求,获得省级教学能手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和荣誉的,原则上应在本县区服务至少三年方可流动。对未经组织批准,私自流动(含辞职)或被县域外学校聘用的教学能手,将取消相关政府待遇,终止其骨干培养与晋级资格。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恶意从边远贫困地区“挖取”人才的,将停止聘用学校评优资格,包括各级师德先进、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评选、骨干教师选拔与认定等资格。

  通知进一步要求,各市、县要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对教学能手的考核、管理和使用,积极创设条件,为其发挥骨干作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鼓励教学能手到乡村学校任教交流或定点帮扶。同时,要定期对辖区内的“三级三类”骨干教师、特级教师以及正高级教师流动情况进行调研,将私自流动(含辞职)人员信息于每年9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备案;同时,要认真分析骨干教师流失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才留得住、教得好。


标签: 中小学 教学能手 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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