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址:西安市西影路116号,西安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原陕西省理工学校)院内。
二、日期:2018年12月11日-15日。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三、咨询电话:
12月10日-15日工作时间,信息确认政策咨询电话:029-89122215;029-63635253。
12月10日前、15日后工作时间,信息确认政策咨询电话:029-87805950。
四、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户籍在西安市的社会考生需携带: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人事档案关系在西安市的非陕西籍社会考生需携带: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人事档案托管证明》(见附件1)。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陕西师范大学除外)所在地在西安市的在校考生需携带: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籍证明》(见附件2)。
《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和《学籍证明》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并按要求加盖有关单位印章。
五、流程:考生在“审核组”交验相关材料→合格考生现场打印考生信息表→考生核实信息表内容并签字确认→向“收表组”上交信息表。
六、全省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在指定窗口进行现场信息确认。
温馨提示:
(一)考生本人前往现场信息确认时请携带审核所需相关材料,对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
(二)考生报名、现场信息确认、面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提供《人事档案托管证明》的考生必须为人事档案关系在西安市,且户籍为非陕西籍的外省籍社会考生。
(三)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的考生和陕西师范大学在校学生,必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考区,并在陕西师范大学考区进行现场信息确认。
(四)考生在离开前务必将《考生信息表》交回收表组。
(五)服从、配合工作人员的指挥。
(六)注意安全。现场信息确认时,请大家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相关材料,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七)车辆停放。由于工作场地较小,确认期间考生人数较多,不能满足考生停放车辆需求,建议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公交车:乘237、526、K606、221、187、19、41、521、400、242等路公交车到铁炉庙站;
地铁:3号线到青龙寺站下、C口出。
(八)现场信息确认工作地点位于西安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楼三层。
(九)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陕教规范[2016]7号)的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资料,不指定和委托各种培训。考生对各类培训机构的宣传,应自行甄别,慎重考虑;若有纠纷,责任自负。
附件1:《人事档案托管证明》
附件2:《学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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